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成都市体育发展条例》,提出市和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卫生健康、民政、工会等单位建立健全运动促进健康工作协同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运动医学等特色服务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条例》明确,市和县(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将运动健身纳入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健康管理等工作;市和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应当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健全市民体质监测服务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市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市和县(市、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应当落实国家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深化体教融合,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
《条例》还提出,推动开展科学健身、运动处方、运动康复等领域的科学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原文链接:四川成都立法推进体医结合)